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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园林杯”优质工程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增强园林绿化企业的质量意识和创优意识,促进我省风景园林科技进步,推动我省园林绿化工程水平的不断提高,实现园林绿化又好又快地发展,我协会决定开展2015年度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单位,并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
(二)申报项目为2013-2015年期间已验收的园林绿化工程,要求工程投资300万元以上,地点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申报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或经举报查实,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二、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由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和指导。
三、申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二)至(六)材料用软封皮装钉成册〕
(一)申报表一式3份;
(二)合同文件;
(三)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四)竣工合格证明;
(五)竣工总平面图、苗木表;
(六)竣工成果的彩色图片资料,并加以文字说明。
(七)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不与其他材料同时提交,留待专家评审组实地考察项目时备查)
四、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根据绿地性质不同,划分为市政道路绿地、公园(小游园)绿地、居住小区绿地、附属单位绿地、旅游酒店绿地等五类进行评选。
五、评选依据
依据《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标准》
六、评选步骤
(一)申报单位向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提交申报资料。
(二)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组织专家成立评审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然后实地考察、评分、评审,最后依据评分排序,由园林科学技术专业委员会推荐优秀绿化工程项目,报协会审定后,评选出“园林杯”优质工程项目。
(三)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将评选结果在海南风景园林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园林杯”优质工程奖牌。
七、评选结果的使用
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是我省园林绿化工程的最高荣誉称号,在海南省风景园林行业中确认。
(一)对获得“园林杯”的施工单位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二)记入企业诚信行为记录档案,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将本次评选出的优质工程在协会会刊《热带风景园林》(“园林杯”优质工程专刊)中刊登,在省内外给予广泛宣传。
八、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30日。
(二)评选时间:2016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请申报单位在“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网”www.hnfjyl.cn下载《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和《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标准》,并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海口市海府路56号华锦名都C幢4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桂玲 电话:65383100
附件:1. 2015年度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 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标准
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