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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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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
及海南省绿化养护优秀工程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琼园协文字第04号
各会员单位:
2017年度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及海南省绿化养护优秀工程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本会章程有关规定,为增强园林绿化企业的质量意识、创优意识、安全意识及环保意识,促进我省园林绿化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鼓励园林绿化企业为海南建设“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精品园林”作贡献,促进园林绿化建设做优、做精,实现城镇园林绿化健康发展,我会决定继续开展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会员单位。
(二)申报项目为2016-2017年期间已验收的园林绿化工程。要求工程投资300万元以上,地点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三)申报绿化养护优秀工程。要求有专业管理队伍,管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管养合同已实施1年(含)以上的项目。
(申报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由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认定的重大安全事故,经查实,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二、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由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
三、申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园林杯”优质工程奖提交的材料(2至7材料用软封皮装钉成册)
1.《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叁份;
2.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对工程规划设计图纸的批复;(视情况提交)
3.工程承包合同及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
4.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视情况提交)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6.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
7.工程概况、施工质量介绍和推广应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情况等方面的书面材料;
8.能反应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后各部位质量概况的VCR或PPT光盘一张(时长5分钟);
9.能够反映工程质量情况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第1、第7要求为原件,其余纸质文件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申报绿化养护优秀工程奖提交的材料
1.《海南省绿化养护优秀工程奖申报表》一式叁份;
2.提供申请单位管养合同证明复印件。(原工程申报和施工过程的有关资料不必提供)
四、评选依据
《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标准》、《海南省绿化养护优秀工程评选标准》。
五、评选步骤
(一)申报单位向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提交申报资料。
(二)由园林绿化工程初评小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向评委会作出推荐,再由评委会进行评选。
(三)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将评选结果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园林杯”优质工程奖奖牌、绿化养护优秀工程奖奖牌。
六、评选结果的使用
(一)本次评选获奖的项目将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二)本次获奖的项目,建议省行政主管部门用作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招标项目的加分条件。
(三)本次评选出的项目将在协会会刊《热带风景园林》中刊登,在省内外给予广泛宣传。
(四)申报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工程奖”的工程,由省风景园林协会在获得“园林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中择优向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推荐。
七、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评选时间: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对照《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附件1)和《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评选标准》(附件2)或《海南省绿化养护优秀工程工程评选标准》(附件3),按要求填写《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附件4)或《海南省绿化养护优秀工程申报表》(附件5),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海口市海府路56号华锦名都C幢40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桂玲 电话:65383100
附件:
1.《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评选标准》
3.《海南省绿化养护优秀工程奖评选标准》
4. 海南省“园林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5. 海南省绿化养护优秀工程奖申报表
海南省风景园林协会
2017年10月28日